2013年7月29日9时许,罗湖区翠竹社区贝丽南路发生了一同恶性伤人案子,一男人持刀捅人致3死1伤。昨天,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。被告人何涛当庭表明认罪。本案将择日宣判。
检察机关查询显现,2013年7月29日9时许,何涛在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南楼家中,以为楼下有人谴责他,欲出门理论。
何涛走出龙丽园小区后,闯入一家沙县小吃店内,用厨房的三角刀刺伤该店老板蔡某梅。之后,何涛持刀刺伤在该店就餐的被害人涂某新背部,致使涂某新逝世。随后,何涛先后刺伤被害人黄某香和文某根,致使二人逝世。在随后的十几分钟内,何涛持刀又先后刺伤被害人黄某斌、张某梅、齐某红、秦某和刘某辉。
昨天,被告人何涛当庭表明认罪。何涛回想事发当日表明,自个呈现了幻听,听到楼下有人说自个是色魔、超级痴人。检察机关出具的依据显现,何涛归于一级精神病人。
昨天开庭前,何涛爸爸向受害者及其家族抱歉,并希望能卖掉房产,补偿受害者及其家族。